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

美事

  李秀全牧師說,我們不單要做對的事,還要做美的事。
  太 26:6-13

  做事要滿有恩典和真理。
  做對的事 是有真理,是正確的做事方法。
  做美的事 是有恩典,是正確的做事態度。

  甚麼是 美事?
  要 〔在主〕 〔有主〕 〔為主〕。
  美在〔目的〕 〔內容〕 〔動機〕。

  我知道我每天都在做對的事,美的事倒似乎做不多
  想想最近這些日子,我事奉我讀書,這些都是對的事。
  怎麼做,我始終覺得有點空虛甚至厭煩,好像缺了些甚麼。 
  我知道為什麼了。所有事都少了一份美感。
  我忘了 主。
  我做的所有事情都只有冷冷的 真理 ,而沒有溫暖的 恩典。
  簡單來說是, 少了  愛。

  但願我從此以後,能讓每一件事都做得很美。
  人生就是藝術。
  想讓人生變美,就該讓每件事都很美。
  有人說,快樂的秘訣是欣賞美的事物。
  欣賞,不只是看見,而是去經歷去成就。
  願能靠主去創造美麗。
  每一件事要帶著恩典,不能缺少了靈魂。

  要記得我曾經多麼熱愛生命。

  感謝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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